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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可能喺某啲Agency眼中,我哋呢啲寫字嘅真係狗都不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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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可能喺某啲Agency眼中,我哋呢啲寫字嘅真係狗都不如》


事緣14號晚上(上星期二),有間Agency搵我幫手寫一條一分半鐘嘅廣告劇本,要求係兩日後嘅晚上要交。我開咗平時寫一條稿嘅Quote,冇因爲咁趕而坐地起價。


Agency過咗陣打嚟話可以合作,不過就話呢個價錢有啲貴,但見係第一次合作,就唔壓你價啦,但下次就冇㗎喇。


雖然明明呢個價錢係合理範圍,不過可能佢哋Budget真係比較緊,所以我都冇講多餘說話,專心聽Briefing。


然後佢就Brief咗條片要Sell咩Product、有咩Tagline,甚至連劇情框架都大致定好埋,講明個客係想Soft啲,行溫情路線,唔使太Hard Sell件產品。


去到星期四中午我交稿,晚上得到嘅Comment真係令我黑人問號。


首先佢WhatsApp我,大致係話份稿太Soft,個Product佔得唔夠多。然後佢再打電話嚟,喺電話度劈頭就話:

「喺畀Comment之前,我想講返點解我會搵你。因為我女朋友好鍾意你嘅文章,所以當你開價嘅時候,啲同事都覺得太貴,我哋平時呢啲Job都係畀開3000左右,但我力排眾議幫你爭取,所以最後冇壓到你價。但係睇到你份稿,我哋全部同事,加埋我畀咗個作家朋友睇,佢哋都覺得你係交行貨。」


我答佢:「其實我一向啲Job都係類近呢個價,我相信呢個價錢絕對唔係一個獅子開大口嘅天文數字,所以嗰晚你口頭Confirm同而家都一再強調話個價高,我覺得有啲奇怪。另一方面,我諗你都知道你哋唔單止時間好趕,前日搵我,今晚就要,而且已經定咗一個好明確嘅框架,我係完全按你哋要求同Brief去寫,所以我撫心自問係唔存在交行貨應付你哋嘅情況。


另外,本來你Brief我時有話想Soft啲,唔好咁Hard Sell,但係而家又話想要多啲Product Shot同啲硬性資訊,我可以改,但擔心會突兀。」


當中仲有幾項奇怪嘅Comment,例如:

佢:「場景同場景之間冇連接,你寫劇本時要考慮埋場景點轉換㗎嘛,唔通一幕完咗,畫面變黑色,然後再跳下一幕咁?」

我汗顏⋯⋯先唔理佢態度問題,一來明明劇情上有連接,唔使下下寫到一個景接住一個景嚟「撚鏡」,二來鏡頭調度某程度上係導演嘅工作,如果唔影響劇情發展,一般編劇都唔需要「踩過界」去寫明要點拍。


仲有其他Comment,不過因為講出嚟會透露咗個Client同件Product,避免影響客戶,甚至令我惹上官非,所以請見諒我唔可以詳述。


8:00通過電話,Agency要求當晚11:30就有第二稿。於是我馬上重寫,將第一稿完全刪走,寫過第二個完全不同嘅版本畀佢,並準時交稿。


今次份稿順利交到客户手中。我當然預咗客人會要求增刪,但有啲位置我覺得咁改或硬套資料入去有啲唔妥,但我陳述咗意見後,大家都堅持要改,我就再按要求來回改咗四次,原本話要Soft Sell嘅溫情片,變咗Hard Sell廣告雜誌。


我都有反省可能我寫作功力唔夠,又或者遊說技巧不高,呢方面唔可以怪晒人哋,但我寫呢篇文嘅重點嚟喇。


拉鋸咗接近一星期(冇錯,一星期內已經寫咗兩份劇本,另加改寫四次),喺21號(噚日),Agency話想要我同導演晚上Con Call,講解下個劇本點解咁構思,原意係點之類。雖然我覺得一條一分半鐘嘅片,照佢哋嘅框架同Core Message去寫,仲加咗好多Product / Brand Name Shot落去,其實都已經唔算係我嘅創作,冇乜討論空間,但可能導演係一個認真嘅人,想做好件事,所以我都話OK。


結果去到約定時間,我坐低咗開埋份劇本,等佢哋打嚟,但Agent WhatsApp我話導演唔得閒,今晚唔傾住。


可能Agent認為導演嘅時間比我嘅時間珍貴,所以可以臨時改期,但我都假設真係有突發情況,所以唔緊要啦,但Agent又話而家要將劇本Cut一個30秒嘅版本出嚟,問我點做。

一般而言,不論係劇本、剪片,甚至Design都好,如果當初冇講好要做多個版本,咁樣算係另一單Job,但為咗好嚟好去,我都寫咗一個大致做法畀佢,逐場逐場講邊個位留邊個位Cut。但Agent收到之後話,希望我可以再畀一份劇本佢。


經過連日嚟嘅多番交涉同不禮貌對待,我就決定要同佢哋講清楚:


「因為當初傾好只係做一個一分半鐘嘅劇本,相信你都知道中間來回咗好多次,但我明白大家都係想做好件事所以盡力配合。而30秒版本已經實在超出咗工作內容,如果你哋真係需要另一個劇本的話,就要再另外報價。謝謝。」


一個鐘後,Agent態度輕浮地回覆:

「咁樣呀
改左好多次你指4次?」


其實我真係好難受,難受嘅唔止係我一直都盡量保持禮貌,清楚交代想法,因為我知大家都係打份工,係想合作做好件事,但對方再三以惡劣態度好似上司一樣嘅氣燄去對待我。更難受嘅係佢甚至暗示覺得寫幾隻字係好容易,點解你要咁計較?


我提醒自己唔可以口出惡言,同佢講埋最後一次道理:

「係呀,不過如果你冷靜啲數清楚係五次,但都唔緊要嘅,因為係講緊嗰個30秒嘅Version由始至終都唔喺工作範圍內。」


原來唔止涉世未深嘅學生覺得Designer唔應該收錢,連Agency都覺得寫字嘅唔值得畀錢。


我知我今次講咗出嚟有機會嚇怕咗其他Agency,可能從此一單Job都冇,但我有手有腳可以去返工,冇咗呢度嘅額外收入我都仲生存到,未至於要為溫飽而苦惱。


我唔打算開間Agency個名,一嚟可能其實間公司係正常,只係嗰位同事個人嘅問題;二嚟我唔係要網絡公審,只係想大家明白,文字當然有價,而學識尊重,我相信係無價。


P.S. 如果文中同事睇到呢度,我相信我嗰Part嘅工作已經全部完成,不過呢份劇本嘅錢我唔收喇,免得好似得了便宜又賣乖,幾千蚊買個教訓買份骨氣,我諗我仲買得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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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說作者,得閒寫字。全職貓奴,日日鏟屎。 出版作品: 《情敵勸退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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